1、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3、本标段号:2025-ZJZX-01标。
4、最高投标限价:3800万元。
5、服务期限:自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结束为止。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标段范围:包括苏州轨道交通集团一年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往后推算1年)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复核、过程跟踪咨询、工程变更、施工图清单调整、造价抽审、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预选招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0家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最终确定10个预选中标人(其中前8名为除造价抽审外招标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9名和第10名为抽审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本次预选招标前8名服务单位分配比例如下:第一名14%、第二名14%、第三名13%、第四名13%、第五名13%、第六名11%、第七名11%、第八名11%(各家咨询单位业务委托份额为大致比例,最终以实际分配量为准);第九名、第十名为抽审项目的造价咨询实施单位,比例各半。造价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季度履约考核为B级及以下等次的,其承担的份额按中标比例减少1%(如承担份额为13%,减少1%后为12%),减少的份额分配给当季度履约考核得分最高的造价咨询单位。
2、招标人根据需要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开展业务的推进情况按照8家造价咨询单位的中标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滚动委托,第四季度业务委托时可突破滚动委托原则,根据各单位年度内已委托工作量和年度计划分配份额进行适度调配。如同一时期(以3个月为限),其中的1家或几家咨询单位有多个服务项目同时开展(含本年度之前承接的各类未完业务),按以上规则又轮到委托该单位开展咨询业务可能会影响造价咨询业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招标人可以视业务承接能力适度调整该咨询单位本轮业务委托。2家抽审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也采用上述滚动委托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必须经法人单位授权。
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完成和实施中项目)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类工程或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若总公司参与投标,其分支机构业绩均认可,若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造价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类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类或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注:第2、3项中的大型公共建筑指单栋建筑面积20000m²以上的公共建筑。
4、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提前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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