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宿连航道(京杭运河-盐河段)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航道绿化工程、宿连航道(京杭运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宿迁段航道整治工程绿化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380号、苏交建许字〔2024〕003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一期工程,起点自京杭运河,终点至沭新河南船闸,全长 58.5km。一期工程含航道工程、桥梁工程、船闸工程(陆运河船闸、军屯河枢纽和沭新河南船闸)、水利工程等。绿化工程总面积约19.6万平方米。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盐河段)二期工程宿迁段航道整治工程起于宿连航道沭新河南船闸下游锚地,迄于古泊河宿迁段终点,途径沭新河、古泊河,航道里程43.7km,整治里程42.3km(庙头水厂水源保护区内1.4km航道不在本次整治工程范围)。航道全线按照三级标准规划建设,航道断面尺度为:底宽不小于60m,通航水深为4.5m。宿连航道(京杭运河-盐河段)二期工程宿迁段航道整治工程新建、改建桥梁7座(分别为新长铁路桥、G205沭新桥、新东桥、红旗桥、东风桥、文集桥、陆口桥),桥梁通航净空不小于60m×7m。本次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航道整治工程(平面布置、土方工程、护岸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工程(锚地、信息化、标志标牌)、绿化、环保、水保工程等。绿化工程总面积约8.4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LSQ-LHSG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宿连航道(京杭运河-盐河段)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宿迁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平整(清理)场地、苗木种植、管养(灌溉、施肥、治虫、除草、修剪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修复管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一期绿化工程90日历天,二期绿化工程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各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3 年,二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施工类);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4)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如有);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④拟投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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