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木兰大道某路段交通监控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设备部分 |
|||
1 |
转换设备 |
台 |
38 |
2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3 |
硬盘 |
块 |
36 |
4 |
一体化防爆枪机(核心产品) |
台 |
108 |
服务部分 |
|||
5 |
安装调测 |
项 |
1 |
……
(1)预估金额:【22.11】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免费维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安装部署、系统联调,终验合格并交付使用。
(5)★实施地点: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0.41】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7】万元(不含税),供应商任意一部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一体化防爆枪机】允许代理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应提供【一体化防爆枪机】产品的制造商产品说明书。
2.1.5 响应产品【一体化防爆枪机】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 月 24 日 20时30 分至2025年1 月 27 日21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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