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44733.3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300685 | 新干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升改造项目(三湖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电梯采购 | 1 | 批 | 1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由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所投电梯制造商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B 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所投电梯的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证书或报告内容须能体现电梯额定速度)。(2)①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安装:投标人须具有由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投标人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②本项目设备非投标人自行安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及委托的安装单位双方公章的安装委托书(格式自拟);且安装单位须具有由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其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注:若所投电梯制造商、安装单位或投标人在 2019年6月1日前办理或更换了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制造许可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按照按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0:00 至 2025年02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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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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