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4790.09 元
最高限价:717050.59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请登录) | 定南县鹅公镇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 1 | 项 | 754790.09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即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开展集中除治。2025年4月1日至2025 年10月 31 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常态化清理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2 个松材线虫病防治业绩。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0:00 至 2025年02月08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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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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