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甪里街(铁路涵洞中环东路)改扩建工程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批复的 南行审投〔 2025〕013号、南行审投〔2025〕014号、项目赋码:2411-330402-89-01-2574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人为: 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约 12461.25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7653.45 万元。招标估算价约 165.9620 万元。
2.1建设地点: 西起铁路涵洞,东至中环东路 。
2.2建设规模: 甪里街(铁路涵洞~中环东路)改扩建工程为改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西起铁路涵洞,东至中环东路,全长约 2km(具体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
注:本项目所含工程均以业主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范围: 甪里街(铁路涵洞中环东路)改扩建工程 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4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2.4.1专业咨询服务目标: 提供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建议报告,提供项目全过程工程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目标:合格,并配合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2.5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5.1工程施工监理: ( 1)设计管理:项目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组织设计文件优化会议、提出设计优化建议;(2)协助报批报建 报验 服务: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前后期的报批报建 报验 手续提供协助服务;( 3)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后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并出具报告、组织设计文件优化会议提出设计优化建议、进度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监理、设计管理、项目的 各项 验收及移交及不动产权证办理 等工作 , 以及 项目维保期的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及与审计等的配合工作。
2.5.2全过程造价咨询: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和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2.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1)前期阶段评审
熟悉工程图纸,依据工程招标约定,结合初步设计文本、计价规范等对通过审图后的施工图及预算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报告。
( 2)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①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②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③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评审意见;
④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询价等发生的费用,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⑤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全过程跟踪评审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做好造价指标统计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并填写资料清单;
⑥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评审服务。
⑦其它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2.5.2.2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 4)编制工程结算初步审核报告;
( 5)其它与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2.5.2.3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
2.5.2.4组织思想品德好、综合能力强且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若碰到问题需招标人协调的,需向招标人及时反映,并加强主动性、积极性及协调能力,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完成。
2.6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1.3具有开展造价咨询服务的管理机构人员;
3.1.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二家 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相应责任。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 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 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造价分项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监理分项负责人或造价分项负责人,监理分项负责人、造价分项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浙江省外省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此项为“监理”资质企业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2 月 14 日 09时 3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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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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