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扩建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再扩建场地。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风门及其执行机构 |
国电投滨海2x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风门:包含冷一次风道、冷二次风道、热一次风道、密封风风道、除尘器至引风机烟道、引风机后烟道等区域风门及其配套执行机构、反法兰及紧固件、密封衬垫。(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5机:2025/6/10#6机:2025/8/10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如专项资格要求允许代理商参与,应提供代理品牌相应制造商的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2
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风门及其执行机构 |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备设计、制造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国内2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风门及其执行机构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0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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