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鹤山财招标采购-2024-37 2、项目名称###市鹤山区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HSCG******** ###市鹤山区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 ******** 是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需求:学校米、面、油等大宗食材采购。(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所供原材料在源头和过程中有安全监管措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和营养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质保期: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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