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零星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零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Y;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涉及从电商平台进行的零星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耗材、五金工具等品类。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确定,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范围和数量;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以与甲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入围家数: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 (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具备在电商平台进行供应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提供相应的供应渠道证明或过往采购业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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