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102502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1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次氯酸钠(2412)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分公司设计合成氨100万吨/年、尿素175万吨/年、甲醇100万吨/年项目配套独立水处理装置,主要有脱盐水站、矿井水脱盐水站、循环水站等装置,工业次氯酸钠主要用于调节水质杀灭水中微生物。还包含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使用的次氯酸钠。以下为预计消耗数量,最终按照标的物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与中标人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供货有效期为12个月。
2.1.1 名称:次氯酸钠(2412)
作用:杀灭水中微生物,调节水质
理化特性: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规格书)。
中标人工作范围:负责次氯酸钠(2412)的按期保质保量供货、运输、卸车、空桶回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1.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情况 | 备注 |
1 | 060503900012 | 次氯酸钠|有效氯10%, 工业级,符合《次氯酸钠溶液 GB19106-2013》 液体桶装,25kg/桶 | 吨 | 150 | 杀灭水中微生物,调节水质 | 图克分公司及乌审召分公司,采用25L蓝色避光塑料桶包装 |
2 | 060503100237 | 次氯酸钠|有效氯10%, 工业级,符合《次氯酸钠溶液 GB19106-2013》 槽车发运 | 吨 | 2200 | 杀灭水中微生物,调节水质 | 图克分公司及乌审召分公司 |
(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其他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保证我公司生产需求,连续供应(包括节假日期间及雨雪天气及次氯酸钠生产厂家检修期间等情况);如中断供应,买方有权扣除卖方本合同所有的应收账款及投标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如遇降雪、疫情、国家大型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驻车时,卖方须提前安排车辆到厂等候,保证标的物按时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标的物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买方生产波动,由此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的货款差价,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本项目确定综合评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发放中标中标通知书;综合评标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在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启动备选供应商。启动备选供应商时由招标公司向备选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乌审召分公司待原有长协结束后,再执行此长协。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12个月内,根据买方需求分批次到货,买方会根据生产情况提前24小时内通知卖方标的物发运时间、发运数量等,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2日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
(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分公司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化工项目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2.5 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暂定价,最终按照标的物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中标人加入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到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保金。
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货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当月到货货款的100%。原履约保证金20万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为次氯酸钠的生产商(提供生产制造商声明),生产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次氯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次氯酸钠。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须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次氯酸钠;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3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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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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