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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主城区防洪排涝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主城区防洪排涝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发【2024】45号文、屯发改发【2024】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和政府财政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主城区防洪排涝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纬二街(禹王路-翠屏路)、盘秀路(羿神大街-纬二街)、建设路(羿神大街-绛河)3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和建设北路初期雨水调蓄池新建及现状藕泽河渠道清淤疏通。并对改造涉及路段机动车道整体破复更新。具体内容如下:1、新建雨水管道主管管径d1000~d2400mm、雨水箱涵3X2~4X2m,总长度4.35km。2、新建污水管道主管管径d500mm,总长度0.83km。3、现状道路破复面积约5.97万㎡。4、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一座,调蓄规模5000m³。5、清淤疏通藕泽河1.40km。

2.3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截止日期前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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