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北片区工业路、如意路、明山路、车站路、卧龙路路灯及充电桩等主要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宛发改审批〔2024〕109号,项目代码:2306-411300-04-01-420670,招标人为南阳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北片区工业路、如意路、明山路、车站路、卧龙路路灯及充电桩等主要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411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宛北片区工业路、如意路、明山路、车站路、卧龙路;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一标段:电缆采购、箱变采购、路灯采购、充电桩采购、信息智能化采购。
2.8交货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三年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7日 09:00分至2025年02月25日0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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