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
建设规模:详见第二卷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第二卷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高温高压管件(主汽、热段) |
主蒸汽系统、一次高温再热系统及二次高温再热系统的P92材质管件,详见第二卷 |
第一台机组2025年7月30日前交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第二台机组2025年9月30日前交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高温高压管件(主汽、热段) |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且未在处置期内。 (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②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5)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国内、外制造厂商,或国外制造厂商授权在中国的长期代理商且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国内制造厂商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且必须能在国家官方网站查证核实;国外制造厂商应具有PED认证证书或ASME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6)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在近8年内(合同应为2017年1月1日后签订)应至少具有2个国内项目(100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蒸汽系统、再热热段系统(或一次再热热段系统和二次再热热段系统)整套管件的运行业绩(机组投运满2年)。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至少具有1个国内项目(100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蒸汽系统、再热热段系统(或一次再热热段系统和二次再热热段系统)整套管件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及投运证明,同时提供业绩使用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投运时间判定以项目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时间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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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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