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原区“数智中原”智慧城市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原发改【2023】23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03-410102-04-01-896841,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中原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中原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区“数智中原”智慧城市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2.2招标编号:25-G
2.3项目规模:主要包括:1.“数智中原”数据要素市场及其配套数字化基础设施。配套数字化基础设施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包含:各项硬件设备共计604台,在中原区辖区内布置500块数字广告牌;2.“数智中原”支撑平台。基于“数智中原”数据要素市场配套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数据要素交易支撑体系,打造“数智中原”支撑平台;3.“智慧+N应用”系统建设。基于“数智中原”配套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智慧+N应用”,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数据保障。
2.4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西四环交叉口西北角,郑上路中段1号13楼。
2.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设计工作全部内容及后期设计服务等。
2.6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或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或信息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以上查询主体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以上任一主体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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