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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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606-04-01-835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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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均安镇生活污水收集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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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均安镇生活污水收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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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均安镇生活污水收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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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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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均安镇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对星槎、南沙、南浦、太平、天连五个行政村内19个500人以上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包括建设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构筑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易涝点整治、排水通道清理等,涉及新建DN1000管网约0.86km,DN300至DN500干管管网约31.42km,DN200支管约52.94km,DN150管道约3.26km,以及新建资源化利设施112处,配套易涝点整治、排水通道清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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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加施工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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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50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勘察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含工程物探)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和勘察工程审查合格书 。 (2)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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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345733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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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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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拟派)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适用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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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1-2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24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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