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及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系统除盐水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呼石化公司)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生产运行部,建设资金来自化工原材料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石化、新材料、甲方或招标人)拟对呼石化除盐水系统、污水中水回用系统及污水系统,新材料除盐水系统、污水中水系统药剂及技术服务项目采取总承包形式。
2.2招标范围
呼石化公用工程部除盐水系统150万吨/年处理量、污水中水回用系统90万吨/年处理量的药剂及技术服务、污水处理量235万吨/年药剂及技术服务。
新材料除盐水系统50万吨/年处理量、污水中水回用系统100万吨/年处理量药剂及技术服务。(以上处理量均参照2024年全年累计加工量)
2.3药剂及技术服务内容
投标人需在服务期限内提供现场加药、监控、水质分析等技术服务,定期完成水质月报、季度自评价报告、水质年报,其中药剂包括:双膜运行及清洗的所有药剂、污水处理用剂(污水系统运行以甲方为主,乙方只负责提供聚合氯化铝(PAC)、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两种药剂,并负责现场加药服务及技术支持)。(具体分项项目及频次详见技术附件)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膜药剂的制造商,投标商应对提供的药剂质量和服务负全责。
3.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需包含次氯酸钠及亚硫酸氢钠。
3.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油化剂证书扫描件,证书所列产品至少须涵盖投标提供的主要剂种(阻垢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酸性清洗剂、碱性清洗剂)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3.3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0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0日8时4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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