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输变电工程GIS户外气体绝缘组合电器采购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函〔2024〕34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基地)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占地面积约11.8万亩,项目装机容量300万千瓦,配套建设满足容量为300MW/600MWh的储能系统。
2.2计划工期:
暂定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性能验收及试验配合等全部工作。
2.3 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输变电工程配套9台330kV户外气体绝缘组合电器(GIS)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最终数量及参数以设计为准)
2.4 其他:
本项目330kV户外气体绝缘组合电器(GIS)设备的最终数量、技术参数要求以设计院设计参数为准,且价格不发生变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应答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电流≥2500A且额定电压≥330kV GIS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0 时0分至 2025年2月10日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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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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