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宝石管业-输送管一分厂超声波连探区域隐患治理项目(二次) |
项目概况: | 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制管一分厂超声波连探设备于2008年建设投用,整体设备使用年限长存在老化和性能下降的问题。需要对分厂超声波连探设备的整体龙门架、探架小车、焊缝探架等进行加工购置,消除连探区域存在的安全风险,提高超声波连探设备自身本质安全,本谈判项目已由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 |
项目单位: | 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不接受联合体 4.2谈判响应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业绩要求:谈判响应方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发票效验截图). 4.4财务要求:谈判响应方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执业印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情况说明),(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4.5信誉要求 4.5.1参与谈判的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5.3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无行贿犯罪。 4.6谈判响应方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二级供应商,即能源一号网已准入供货商,且交易状态为“正常”。 4.7其他要求: 4.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属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物竞争性谈判。 4.7.2被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谈判响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谈判响应方,响应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4.7.3谈判响应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谈判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谈判响应方所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响应方,请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6日18时……购买。 1.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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