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生态岛备〔2022〕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方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授权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中新大道以东、发展五路以北(10-008、10-012)地块,东至河道,南至规划星茂街,西至中新大道,北至绿水街。
2.3工期要求:30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程规模:本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为4290万元,范围主要包括:地面及智联环屋面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包含绿化、铺装、水景、室外机电、景观灯具、地面及屋面覆土、屋面景观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绿化养护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灯具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 2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铺装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不含道路、桥梁、厂房、仓库、公园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指以园林、绿化、景观为主的工程,其他类型工程项目不予认可;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承接的)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铺装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铺装面积在竣工验收证明中无法体现的,提供能体现铺装面积的景观绿化相关图纸进行证明,或铺装面积说明材料(加盖对应项目发包人及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为准。
?自202 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自202 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铺装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不含道路、桥梁、厂房、仓库、公园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指以园林、绿化、景观为主的工程,其他类型工程项目不予认可;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承接的)且担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与类似项目评分业绩可兼得。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铺装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铺装面积在竣工验收证明中无法体现的,提供能体现铺装面积的景观绿化相关图纸进行证明,或铺装面积说明材料(加盖对应项目发包人及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为准。 |
30 |
2 |
认证体系 |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15 |
3 |
信用评价 |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10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以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信用(或资信)等级证书为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10 |
4 |
工程奖项 |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国家级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每有1个得15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5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每有1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1.(1)、(2)两项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奖项不包括结构工程等专项奖。 3.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的时间为准;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获奖项目必须为园林绿化工程;提供有效的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30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共1道题目,每题1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13<优≤15分、11<良≤13分、9<中≤11分、0<差≤9分、无:0分,未答辩的不得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
15 |
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北京时间202 5年2月8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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