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1088.4034
最高限价(万元):1088.4034
采购需求:1标段采购1批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标段采购1批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3标段采购1批牛羊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4标段采购1批牛羊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5标段采购1批小反刍兽疫活疫苗/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6标段采购1批重组禽流感(pN6 p-Re13株+pN8 p-Re14株+pN9 p-Re4株)/(pN2 rHN5801株+rGD59株,pN9 rHN7903株)三价灭活疫苗、7标段采购1批重组禽流感(pN6 p-Re13株+pN8 p-Re14株+pN9 p-Re4株)/(pN2 rHN5801株+rGD59株,pN9 rHN7903株)三价灭活疫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标段2: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标段3: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标段4: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标段5: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标段6: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标段7:2025年3月上旬和2025年8月上旬,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4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5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6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大理州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7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部GMP 认证(认证范围含有疫苗);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5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6所投标产品须有正式有效的批准文号和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内出具的检验报告(连续三批次)(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且检验须达到国家标准,质管部审核意见为符合规定。7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8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6 06:00至2025-02-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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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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