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安阳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二、三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县发改农〔2023〕142号文、安县发改农〔2024〕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崔家桥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安阳县崔家桥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二、三标段监理。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标段主要幸福沟、梨园沟、艾亭东沟、艾亭西沟四条沟渠疏浚,其中幸福沟疏浚 10.902km,重建桥涵 13 座;梨园沟疏浚 9.24km;艾亭西沟疏浚 5.024km,重建桥涵 12座;艾亭东沟疏浚 6.08km,重建桥涵7座。三标段主要涉及国道 G515 沟,设计疏浚国道 G515 西沟 3.65km,东沟 3.66km。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建设地点:安阳县。
2.6 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项目总投资额:59.85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状况的年份指成立之年起至2023年)。
3.4 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6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0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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