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国产财经类金融终端。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1年,顺延次数1次。中国建设银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1 投标人需为拟投标产品原厂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2.12 投标人具备同类项目案例经验,证明材料为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金融终端合同,服务对象应当为下列之一:
(1)系统重要性银行(以人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公布名单为准)总行;
(2)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
(3)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央企总部(2023年国资委管理央企名录及2022年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名录中的中央企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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