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广德市柏垫镇葛村、朱村1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宣城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12-341800-04-01-978495;
1.4招标人: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德市柏垫镇葛村、朱村1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GDS-GC-GK-2025008;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DS-GC-GK-2025008001;
2.5建设地点:广德市柏垫镇;
2.6合同估算价:33842092.09元;
2.7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利用广德市柏垫镇葛村东南约189亩园地场地和朱村北侧196亩园地场地,建设容量约为1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适用于高压并网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地方关系协调、无条件配合地方政府征地、场地清表、挖根砍树以及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第三方权威检测及检测报告、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整套系统并网运行的性能考核验收、电能质量和功率因数达到供电部门的考核要求、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配合虚拟电厂接入,移交前的运维管理等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提供10万张符合政府要求的绿色电力证书。竣工验收交付后,光伏板质保10年,逆变器质保5年,其他电气设备质保2年,免费运维2年(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并网之日起算);
2.9项目类别:施工;
2.10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项目金额≥3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及并网相关证明文件(具备供电部门盖章),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中任意二项:(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4)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转账记录(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纳入考勤人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考勤须知部分);(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考勤承诺书”(详见合同附件11);(3)投标人投标时须在“考勤人员组成表”中注明考勤人员信息(详见合同附件12);(4)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件11、附件12,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3.8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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