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NZ
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分标1:500000.00元/年;分标2:1000000.00元/年;分标3:5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4000000.00元(分标1:500000.00元/年;分标2:1000000.00元/年;分标3:5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猪肉类配 送服务 |
1 |
项 |
猪肉类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
牛羊肉类、鸡鸭家禽类、水产类配送服务 |
1 |
项 |
牛羊肉类、鸡鸭家禽类、水产类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 |
粮食及食用油和副食及调味品类、蔬菜类配送服务 |
1 |
项 |
粮食及食用油和副食及调味 品类、蔬菜类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规定、公司制度或出现卫生安全问题,采购人提出整改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的,釆购人有权与中标人提前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分标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分标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02月 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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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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