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入围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编号:074
2.4项目概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建设工程正常开展,现通过入围方式聘请监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展陈、文化建设、安防、网络等项目,每年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累计约90万元。
2.5服务范围: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要求,入围单位为采购人提供下列服务:
1)采购人指定的单项工程建安费大于50万元(含)的监理服务;
2)采购人指定的单项工程(含修缮)建安费小于50万元(不含)的监理服务;
3)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工程建设前期相关服务、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协调采购人、承建方、设计方、设备和材料供应商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设备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具体以采购人出具的委托书为准。
4)协助采购人办理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
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入围供应商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完成所有监理工作(包括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审核、监理自身资料归档移交、配合整个工程的审计及验收等)。
2.8服务地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的有关文件内容,依法、依规,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提供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服务。
2.10入围家数:本项目择优选取入围2家单位进行服务,以中标的2家入围单位中最高的优惠率签订合同。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故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仅委托单项合同监理费估算价在100万元(不含)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同时,预估建设工程总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由采购人另行组织监理招标,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其风险请供应商自行考虑,供应商若参与本项目谈判,即视为同意本条款。本次采购,入围单位通过采购人规定的抽选方式具体确定每个项目的服务单位;因此,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保证入围单位承接的业务量,其间的风险请供应商自行考虑。
2.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服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等清晰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内容不清晰的合同无效;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如有弄虚作假,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3.3.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更换,如更换则取消成交资格。杜绝挂证、挂靠、借用资质等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增值税开具要求:供应商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并提供相关复印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2024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任意增值税专用发票)。
3.5财务要求
3.5.1 2021-2023年度:供应商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2024年10月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3.5.2 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2024年10月1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服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等清晰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内容不清晰的合同无效;类似业绩如有弄虚作假,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作为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
3.7.1供应商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谈判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7.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7.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页面查询截图。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7日自公告发布之日时至2025年02月12日18:00(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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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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