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人:郑州商都嵩南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奥马广场商业提升项目IP雕塑装置项目设计、制作安装。
3.2项目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以东、鼎盛大道以北、向荣路以南、奥玛路以西。
3.3工期:方案设计周期20日历天,制作及安装共70日历天。
3.4质量标准:
3.4.1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4.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承接该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
4.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供应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4.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承诺)。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网页。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承诺)。
4.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承诺)。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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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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