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东比线路网改善项目(S227-G107),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安都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卫辉市东比线路网改善项目(S227-G107)
2.2 项目编号:卫交
2.3 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
2.4 建设规模:路线起点位于东寺门村北与S227交叉口,经东寺门村北、井岗村南,终点止于比干庙村与G107交叉口,全长3.4259公里等工程。
2.5 总投资额:4524026元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9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的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社保: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6 其他要求: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承建。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5日08:30时至2025年2月10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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