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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肠道菌群移植菌液、胶囊代制备服务项目招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6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肠道菌群移植菌液、胶囊代制备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38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3,8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肠道菌群移植菌液、胶囊代制备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长期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若合同履行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合同内容和招投标文件(供应商的资质、服务的符合程度等)进行履约评价和审核,项目履约评价为“良好”及以上、供应商相关资质、信用情况审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但总体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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