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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泰和县新建火化车间、吊唁堂等殡仪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和县新建火化车间、吊唁堂等殡仪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299864.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3F000828910 泰和县火化间、吊唁堂等殡仪服务设施项目设备采购 1 80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货物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要求,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 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9日 08:00 至 2025年02月13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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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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