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J
2.项目名称:本岛市政路灯二期节能改造灯具及安装服务采购
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柒万柒仟叁佰叁拾叁元整(¥25677333.00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及单价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本岛市政路灯二期节能改造灯具及安装项目采购单价控制价表》)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
货物:LED 灯具 14128 盏(暂定);
安装服务:拆除原有灯具并更换 LED 灯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售后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1)提供灯具自有品牌相关认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2)如非自有品牌的,需提供产品品牌的代理证书或厂家的直接授权文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所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
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应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应承诺函)。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1)没有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2)没有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仍在期限内);(3)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官方失信黑名单。需同时提供以下三个网站的无失信违法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1)“信用中国”网站;(2)“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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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 |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公告发布平台信息……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02 月 18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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