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2-02 11:30:00
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大河片区安置区公园、水系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
商砼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大河片区安置区公园、水系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商砼采购,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公园、水系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商砼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总面积约33.60公顷,其中大河片区内设计面积约29.35公顷,大河片区外水利连通及相关工程面积约4.25公顷。其中,社区公园1处,位于片区北部,面积约1.85公顷;街坊游园4处,面积约1.70公顷;城市绿带为滨水和带状绿地,面积约15.75公顷;水系工程与边坡绿化位于EC3以南,面积约10.05公顷,水系长度3.77公里。大河片区外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社区公园、街坊游园、城市绿带、水系工程、边坡修复、水利连通及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在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材料存储场地,能保证供货时间,投标人需具备满足雄安新区环保及机动车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2.2023.2024三年财务报表(至少提供一年以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及图纸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提供2022、2023、2024年每一年至少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合同及供应业绩,且具备保证在接收订单后的72小时内将订单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的能力。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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