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宣城市宛陵湖东湖水闸位置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监理(二次)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东湖公园河道北侧驳岸采用5层阶梯式格宾笼挡土墙支护,因长时间受宛陵湖水流冲击,现状大部分格宾笼钢丝网箱发生断裂,部分驳岸垮塌,局部驳岸后部护坡产生大面积滑移、坍塌,现需对其进行维修。项目施工控制价为242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宣城市宛陵湖东湖水闸位置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图纸审查、施工、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和审计过程各阶段监理。
2.2、项目性质:服务
2.3、计划服务期(工期):合同期满(自施工前期准备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本项目经业主确认的控制价费率为:1.5%。
2.6、建设地点:宣城市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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