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隔离电源装置采购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隔离电源装置采购
2.2标段编号:JT25012601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隔离电源装置设备采购1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5采购人式: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要求年检连续、合格、有效,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2.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以检索结果为准);
3.3供应商在报名、响应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3.3.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3.2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整合清单》、《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禁止类目录》。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3.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报价。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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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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