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招标概况:空港线一期工程正线西起2号线东延工程的终点赵家岗东站,向东途经莲花山北站、东湖镇站、龙嘉机场站、民俗馆站、中心广场站、建兰街站、止于九台南站。本次工程线路总长度30.294km,其中一期工程总长度28.195km,同步代建二期工程长度2.099km,分高架线+地面线(共计12.487km)和地下线(二期2.099km+一期15.708km),设车站8座,其中高架车站1座,半地下车站1座,地下车站6座,赵家岗东站为换乘站,与规划地铁2号线东延线换乘。最大站间距9.03km,最小站间距1.112km,平均站间距3.997km。正线最大坡度28‰,出入线最大坡度29.594‰。设1座莲花山车辆段、1座西营城停车场。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25年建成通车,研究年限初期为2028年,近期为2035年,远期为2050年。在工程实施阶段,买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计划,卖方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工艺设备是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莲花山车辆段、西营城停车场起重设备,卖方应提供整套设备的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设计联络、调试及验收、培训、竣工图资料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计划交货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215250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需满足以下①、②条件之一: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同类设备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5日8时30分至2025年02月10日16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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