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征路院区 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采购预算: 9.1 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 商
采购数量: 5 套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需求部门: 关节骨科、脊柱骨科、创伤骨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1 . 需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照片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等。(需携带身份证至投标现场)
2 . 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 .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
(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企业应提供 “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应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承诺书
1 . 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
2 . 本次投标绝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我公司近三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活动期 ;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证及生产厂家生产备案证;
2. 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注册,供应商备案证(根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二类医疗器械,可免于经营备案),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 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注册证,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 磋商 者,请于 202 5 年 2 月 6 日至 202 5 年 2 月 11 日参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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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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