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新增供热双减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建设规模: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新增供热双减项目包括双减进汽管道、双减排汽管道、双减安全排汽管道、双减减温水管道、设备及电缆、导线等内容。
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1348727.00元(含59950元含税暂列金);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1237364.21元(含55000元除税暂列金)。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涉及主蒸汽系统、供热蒸汽系统、减温水系统、安全排空系统的管道安装,包括减温减压器的采购、安装,设备基础技改和相关控制系统。
安全要求: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金华市有关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GC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先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单位进入资信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取前8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分方式进行评标,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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