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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06 收藏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中医院(2025-2027)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生产/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类别。(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供应商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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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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