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YHX
项目名称:东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828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828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HX20250009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48288.00 元
4.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履行地 |
东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
服务合同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材料)。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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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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