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南岸(剑兰路东侧规划路-梅墟通道)滨江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1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1700万元,建设规模:沿江岸线长约1000米,滨江空间面积约7.5公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慢行系统、堤岸改建、停车系统、公共配套建筑、景观照明以及智能系统、标识系统、雕塑小品、城市家具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位于甬江南岸,西起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至梅墟通道。
2.2本次招标范围:甬江南岸(剑兰路东侧规划路-梅墟通道)滨江绿化工程的总体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勘察测量(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控制价377.3998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总周期1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甬江南岸(剑兰路东侧规划路-梅墟通道)滨江绿化工程勘察设计(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27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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