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现该4所职业培训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废止,不得开展办学培训活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市人力资源****局2025年2月6日点击查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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