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一体化备电设备(基站伴侣)的内置FSU动环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1.23万元(含税,税率为13%)。
2.2采购内容:16个基站伴侣内置FSU动环,详见技术规范书。
2.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涉及工期、服务期等,按实际填写)。
2.5服务地点: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标段:不划分。
2.7成交候选人数量及份额:1个,100%。
2.8报价方式:报含税总价(元)。
2.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23万元,单个限价768.4 元(含税,税率1.13%),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3.1.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常州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常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供应商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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