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LD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辅助业务采购项目(2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派遣员工总数为16名,承担分析化验、现场采样、司机工作、船务工作、档案管理、财务工作,派遣员工应具备所聘岗位资质及独立完成岗位工作的能力。年度内如派遣员工有辞职者,供应商需即刻与采购人协商是否招聘相应人数加以补充;
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等。为保障派遣员工基本收入此部分费用为固定费用,供应商不得更改并及时发放(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3.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4(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3.7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3.9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8日 至 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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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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