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二次)
2.项目编号:LYZ
3.项目概况:
![](/skin/default/image/lazy.gif)
★3.1本次谈判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响应文件。
★3.2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
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供声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谈判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提供声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谈判
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
计报表)代替;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
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6.1 特定资质要求02包: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或二类机动车
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
7.信用要求: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7.1.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函);
7.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承制单位(提供声明函,以评标当
天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
说明: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供应商应当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
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2月6日起到 2025 年2月1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二次)
2.项目编号:LYZ
3.项目概况:
![](/skin/default/image/lazy.gif)
★3.1本次谈判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响应文件。
★3.2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
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供声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谈判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提供声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谈判
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
计报表)代替;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
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6.1 特定资质要求02包: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或二类机动车
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
7.信用要求: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7.1.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函);
7.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承制单位(提供声明函,以评标当
天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
说明: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供应商应当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
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2月6日起到 2025 年2月1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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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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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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