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设备租赁公司单轨吊机车部件维修服务 招标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设备租赁公司单轨吊机车部件维修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
2.3 标段(包)划分:3个标段(包):
一标段:尤洛卡单轨吊机车柴油发动机维修;
二标段:沙尔夫单轨吊机车柴油发动机维修;
三标段:石煤机单轨吊机车柴油发动机维修;
注:投标人可就任意标段(包)进行投标,可中任意标段(包)。
2.4 项目地点:淮南市设备租赁公司驻矿维修服务站,维修中心或库房,委托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以各矿机车升井进厂至维修完成,共计45天。
2.6 招标范围:设备租赁公司单轨吊机车部件维修服务,一标段包含7台TDF6116DZLYFB型柴油发动机的外委维修服务,装配到尤洛卡DC260/160Y型单轨吊机车使用;二标段包含7台D934TI-EX型柴油发动机的外委维修服务,装配到沙尔夫DZK3500型单轨吊机车使用;三标段包含8台TDE6116DZLYFB型柴油发动机的外委维修服务,装配到石煤机DC280/160Y型单轨吊机车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金额(项目预算):约322.5万元(含13%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设备维修业绩。
注:1)类似业绩是指柴油发动机维修业绩;
2)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则还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标后核查原件的权利。
3.3 投标人具有所投标段设备及部件的维修检验测试设备,具备履行所有服务内容的人员、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4 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6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2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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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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