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为为全行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提供2025-2027 年绿植租摆及租摆绿植养护服务(除物业服务的绿地、景观小品等),数量至少大盆440 盆、中盆134 盆、小盆266 盆。采购估算金额为382224.00 元。签署单价合同按月包干,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实施地点:厦门市。
2.比选对象资格要求
2.1 比选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比选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依法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比选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比选对象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比选对象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 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比选对象,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比选对象,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比选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比选对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比选对象、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比选对象),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响应截止时间在1 月1 日至6 月30 日的,比选对象提供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
(3)比选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4 )比选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
(7)比选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8)比选对象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比选对象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2 比选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比选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比选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比选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 )比选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比选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比选对象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7)比选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 比选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 比选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 年2 月7 日至2025 年2 月10 日,每日8: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2 月17 日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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