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41 号)规定,矿井应当每2 年至少进行1 次应急预案评估,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形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结合矿井生产现状及现场情况,组织专家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1.3 实施地点: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1.4 质量及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预案评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供应商成立应急预案专家评估组,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3)通过资料分析、现场审核、推演论证、人员访谈等方式,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并提出修订建议,形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4)评估过程中,供应商应当积极与采购方保持沟通,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并接受采购方的指导和监督。
(5)供应商应当保证应急预案评估的时间、质量等符合采购方的要求且对于采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2 月28 日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1.6 最高限价:10 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含6%税)。
1.7 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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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
供应商出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开具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采购方办理挂账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02 月07 日起至2025 年02 月17 日15: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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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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