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镇雄县 2022 年呢噜坪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招标人为镇雄租赁住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 2022 年呢噜坪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地点: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呢噜坪产业园区。
2.4、项目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租赁住房 1000 套,总建筑面积 123905.16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面积约 26700 平方米。
2.5、招标范围:
2.5.1 项目配套建设的创意工坊、集中商业、人才公寓等销售代理。
2.5.2 投标人负责策划及代理销售物业,负责项目的全程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投标人代理销售的项目按照甲方确定的内容及价格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
2.5.3 委托投标人作为本项目全盘阶段性策划、代理销售、销售推广宣传的代理人,代为策划、销售、推广的物业为本项目的可售物业。投标人应本着全力、高效的原则,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最全面策划。投标人策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案策划、推广策划、市场策划、销售策划等;
2.5.4 投标人代为销售的物业类型及各物业可售建筑面积、套数的具体数据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履行完合同所有内容之日止。
2.8、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销售人员上岗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3、项目组团队要求: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执行上述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今,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 1 项以上(含 1 项)类似销售代理业务(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中,没有“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成立年份不足 3 年的,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如新成立时间不足 1 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
3.7、投标人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1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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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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