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已由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位于高新区。包括挖宕渣装车、运输及堆放等。其中消防站宕渣方量约39600t,运距5km;污水处理厂宕渣方量约94600t,运距为6km;纵七河宕渣方量约26400t,运距为1km。工程地点: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
2.2招标范围:业主指定范围内的挖宕渣装车、运输及堆放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105.5837万元。下浮率区间:2%(含)-4%(含)。
2.3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02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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