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NC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微子镇煤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发 建设,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微子镇煤业有限公司以2014年第18次党支部(扩大)会议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微子镇煤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三元微子镇煤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建设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在上级单位长治公司SHR人力资源管理平台上,以长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体系规则的设计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基础,对本公司的组织管理、员工管理、薪酬管理、薪酬核算、报表查询以及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业务进行增加用户许可和定制化开发实施,在兼顾个性功能的同时,实现本公司与长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业务对接,达到上级单位长治公司管控目标统一、体系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协同、基础数据共享、报表汇总口径一致等目的。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人力资源软件实施开发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 17:30至2025年2月11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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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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