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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2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0 收藏项目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2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桃园路3号。

2.2 项目规模:3×30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1×6MW背压机组+1×17MW抽凝机组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2年,暂定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业管理-2025-2027年综合物业服务(CHDTDZ065/18-QT-4604):江苏华电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食堂供餐管理服务、全厂保洁服务(不含生产设备(黄线范围内))、绿植维护服务(综合楼内)、非生产区域维修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等(2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5-2027年综合物业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项物业管理服务(需包含餐饮服务内容)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10 16:20到2025-0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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